市直各预算单位: 按照《淮南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工作的通知》(淮财购[2018]181号)文件要求,各预算单位必须于2020年12月20号前完成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支付工作。请各单位抓紧采购项目的验收工作,及时支付政府采购合同款,按计划完成2020年政府采购工作。未按要求办理的政府采购资金,一律由市财政局收回,平衡年度预算。
市财政局原网----关于加快政府采购合同款支付工作的通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