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《淮南联合大学项目采购操作规程(试行)》相关条款修订及采购领导小组成员调整的通知
各系(学院)、部门:
根据学校《关于全面开展校内规章制度的“废”“立”“改”工作通知》(淮联党【2018】39号)文件精神,经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,现就《淮南联合大学项目采购操作规程(试行)》(淮联校【2017】87号)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。
第二章第十四条(十四) “总额1000元以下的(办公用品、耗材、维修)各院、系、部门按照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节俭的要求自行采购。”修订为“总额3000元以下的(办公用品、耗材、维修)各院、系、部门按照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节俭的要求自行采购。”
淮南联合大学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如下:
组 长:李辉
副组长:白存良、薄勇
成 员:宫传革、胡命宝、洪莉
执行采购项目时,各项目申报单位负责人、项目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作为临时成员参与采购领导小组的工作。
采购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其中货物、服务类项目(不含后勤保障处负责项目)采购办公室设在财务与资产管理处,宫传革同志任办公室主任。工程类等后勤保障建设项目采购办公室设在后勤保障处,胡命宝同志任办公室主任。
请各系(学院)、部门遵照执行。
2018年12月15日